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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日期:2024-03-29]    

1.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落实学校资助育人工作;

2.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3.负责全校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4.负责本科生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的审核发放;

5.负责全校学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办理、优师专项生活补贴、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

6.负责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应征入伍补偿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

7.负责学生各项资助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

8.对各学院学生各类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督促学院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9.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受资助学生的思想引导与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与励志、诚信、感恩等思想引导系列活动;

10.负责国家、自治区、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11.负责做好各类受资助学生典型案例收集、总结等工作等;

12.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相关内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13.负责编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册;

14.负责组织各学院家访、访问活动的筹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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