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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填报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08]45号)。

二、时间安排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审,在2020年10月19日前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拟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公示3天。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有异议学院推迟审核,审核完毕后,在全校公示5天。

5.材料提交与报送

(1)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原件一式一份。

各学院务必在2020年10月22日前提交至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管理科(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309)。

(2)电子版:各学院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发送到xshc@imnu.edu.cn。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2.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审批表为一张,正反双面A4纸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和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字数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表格中“院系意见”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上报表格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8.要求语言通顺,表述明晰,无错字、多字、漏字、白字。学生申请日期、公示日期、班主任签署意见日期、院系签署意见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

 

联系人:李老师 郑老师 电话:7388385

地 点: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309)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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