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0]25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校发[2015]58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学工组审核、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复审,报校领导批准。现拟对教育学院陈牧花等1381名学生(见附件),共计减免学费298.6895万元,予以公示5天。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李老师 郑老师 7388385
2020年拟减免学费名单.xls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