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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业务流程

[日期:2013-07-09]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学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批资格认定证明→到当地旗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到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回执录入→助学贷款划拨至学校账户→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核对贷款到账学生信息→协同校财务处扣缴学生欠费等工作。

2、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流程: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到校财务处审核学费缴费情况→到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校武装部审核→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款划拨至学校账户→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发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款。

3、嘎查村任职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流程:嘎查村任职满2年毕业生填写贷款代偿申请表→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代偿贷款本金利息→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审核→财政部门审核→贷款代偿款划拨至学校账户→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代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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