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转发]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7-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高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理论部、人民网

二、征文时间

2013年3月20日— 9月20日

三、征文对象

全国高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征文字数4000以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1.单位投稿

各高校可分别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将征集的优秀作品通过邮箱,分批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邮箱:wdzgm@people.cn)报送。报送时需附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座机、手机)等。

2.个人投稿

方式一邮箱提交:投稿请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dzgm@people.cn,并在标题中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文章结尾处留下作者真实姓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

方式二邮寄:可将作品直接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信封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邮政编码:100733,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

六、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60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七、有关要求

1.本次主题征文活动是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地区高校师生参加征文活动。

2.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以征文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师生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联系人:杨娟(人民网)

联系电话:010—65368358

电子邮箱:wdzgm@people.cn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3年3月8日

  • 阅读次数
相关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