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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日期:2012-05-08]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的决定》,指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思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中心工作,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全区64个单位“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我校位列其中。

近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全区全校工作大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党建、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业绩。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加卓有成效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措施,并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我校第十次党代会和我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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