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各学院各部门岗位需求的情况,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指数,现将招聘录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岗位申请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三助”的同学,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于相应设岗单位提交审批表。助教需在审批表中注明所承担的课程名称。
2.每个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由学院设置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原则上只允许本学院的研究生申请。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教岗位由各学院结合教学的实际需求进行审批;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录用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
考核录用结束后,请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交至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wnanding@imnu.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4中的指标聘用研究生。
(三)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专门为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报到时间和具体上岗时间;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四)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担任“三助”工作。
(二)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三)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三、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