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要求,聘用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各单位需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学院按需上报的参与“三助”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2021年4月 - 6月。
三、考核流程:设岗单位根据参与“三助”工作研究生的表现情况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205),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ijing@imnu.edu.cn.
四、津贴发放:学生工作处根据各设岗单位上报的考核意见,学期末将助管和助教的津贴汇入研究生中国银行卡中。
联系人:李 婧 联系电话:4392411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