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全面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工作要求,特开展我校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1级全体学生(包括研究生)
二、测试时间
2020年10月18日——10月25日
三、测试方式
各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在手机端进行测试(具体流程见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心理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普查对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每名在校的2021年入学的新生(包括研究生)参加此次测查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心理普查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核实本学院测查时间,事先熟悉测查流程,组织学生按时、按地参加心理普查。
3.心理测查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否则后果自负。此项工作由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具体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
如有学生出现账号登录失败或其他测试问题,可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联 系 人:李翠云 赵 媛
联系电话:7388380
联系邮箱:xlfd@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特此通知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心理学院
2021年10月14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