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三助”岗位聘用的的所有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各学院及各用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方面对本学期聘用的研究生“三助”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执行。
三、考核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及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开学初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批准并核定的“三助”岗位设置人数及相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
(二)各学院及各用工单位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赛罕校区行政楼205),电子版发送至lijing@imnu.edu.cn。
联系人:李 婧 联系电话:4392411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