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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因洪灾旱灾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救助通知〔2024年第一批〕

[日期:2024-06-25]    

各学院:

近期,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广东、广西、湖南、福建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为做好学生关心关怀工作,学校开通灾区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发放通道,帮助学生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所在地遭遇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和家庭经济条件,结合各学院上报人数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三、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暑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2),将电子表格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

2.学院审核

对于因洪灾造成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6月30号前,将电子版提交学工部(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电子邮箱:19981830@imnu.edu.cn),纸质版材料于6月30号之前提交学工部(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3.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发放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汇总情况进行审核并尽快将临时困难补助打卡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请注意查收。

四、其他要求

1.学生申请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理由中要写明是否因本次洪灾或旱灾而造成的生活困难,杜绝弄虚作假。

2.学院审核时,要严格把关,详细了解,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具体状况,要核实填报内容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

3.学生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及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向学校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临时困难补助。

咨询电话:7388385 李老师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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