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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09]    

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183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高云峰

副组长:张玉柱    钦(常务)

员:尚来有  王志强  辛智俊  仕琦  李雨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斯钦(兼),工作人员:李婧。领导小组聘请5 - 7名学科专家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学校推荐名单的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0949号)文件中下达指标,我校2020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名额如下:国家奖学金博士3名、硕士66名;自治区奖学金博士3名、硕士61名;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博士58名、硕士1054名,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校人数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申请种类填写(附件2 - 6)申请审批表。

(二)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

各培养单位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严格依据文件要求完成初评工作,并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获奖学生进行评审,并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公示5天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质疑。举报电话:0471-7383706

E-mailsdjw@imnu.edu.cn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开发园区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011500

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两份(申请理由字数必须600字以上,正反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后附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课题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成绩单(盖学院章);

(二)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认真填写申请理由,正反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成绩单(盖学院章);

(三)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A4纸打印),申请奖项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工作总结、公示情况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五)《2020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初审表》(附件8原件一份。

申请日期、推荐人签名日期、评审委员会签名日期及公示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每处签名必须手签;逾期未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010月16日前

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4392411

电子邮箱lijing@imnu.edu.cn

 

附件1—8: 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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