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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十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1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礼赞建党百年,贯彻积极教育理念,提升心理育人质量,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在全校营造关爱自我、珍爱生命、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二十届5·2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关爱自己·悦纳自己·珍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517日至617

三、活动内容

通过组织一系列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节技能,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各学院需根据当前形势下大学生的心理状况特征和需求并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电影赏析、心理微视频大赛、心理剧比赛、心理健康征文比赛、心理成长演讲比赛、心理绘画/漫画比赛、心理健康读书会、心理趣味运动会、心理骨干培训、心理主题班会、团体心理辅导、心智拓展运动会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探索创新。各学院要根据本院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保证活动效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将网络宣传和传统宣传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营造积极、和谐、阳光的校园氛围。

(三)紧扣主题,覆盖全员。各学院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专业实际,努力拓展活动内容,自行设计开展新颖、独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向全体学生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每学生从中受益。

)重点突出,建设同步。各学院在开展相关活动过程中,要特别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状况,做好对重点对象的排查、帮扶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心理辅导站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

分析总结,留档备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和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活动总结(文字信息和图片、音视频资料)于619日前发至邮箱:xlfd@imnu.edu.cn

联系人:李翠云 赵媛

联系电话:0471-7388380

 

特此通知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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