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正值我校70周年校庆之际,为持续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着力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实践、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按照“因需设岗、按劳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由各部门、各学院根据实际提出申请,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审批。岗位数量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当年学校财政预算情况总体掌握,结合各部门、相关学院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并予以公布。
二、设岗要求
(一)助教、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学院初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助管岗位由各部门、学院按需设置并申报;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学期末由各设岗部门、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三助”岗位津贴;
(三)三助”岗位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设岗单位有权中止其工作,上报党委学工部后停发其岗位津贴。受聘研究生中途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担“三助”工作的,经设岗单位同意后,可以退岗。
三、设岗流程
(一)岗位申报。请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部门和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要求报送岗位需求,并填报2022年度秋季学期《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
(二)岗位审批。各设岗部门和单位申报的“三助”岗位经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确定各单位“三助”岗位数(招聘工作另行通知)后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各设岗部门、学院需将《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8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申报。
联 系 人:李 婧
联系电话:4392411 13947124769
地 点: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1室
电子邮箱:lijing@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申请表.docx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