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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日期:2013-09-16]    

未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请尽快将受理证明交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 电话:7381014)。以便及时办理回执录入、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学校账户等事宜。因过期未交造成的后果自负。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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