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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日期:2013-08-31]    

各贷款学生: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认真核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的相关贷款受理信息,如有错误请改正。受理证明空白处写上本人学号后尽快交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 电话:7381014)。以便及时办理回执录入、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学校账户等事宜。受理证明下面有关贷款注意事项的部分请自行剪下保存。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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