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本年度“三助”津贴预算,结合各学院、各部门岗位需求申报情况确定出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同学,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提交设岗部门负责老师。助教需在审批表中注明所承担的课程名称。
每个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岗位。由学院设置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原则上只允许本学院的研究生申请。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4)聘用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各学院结合教学的实际需求进行审批;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助研岗位由各学院课题组及导师自行录用。录用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并做好录用学生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需对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具体上岗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四)岗位管理
各设岗单位需加强对“三助”学生的管理,并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所聘研究生予以考核、鉴定,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岗位津贴,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其岗位津贴。学生工作处在学期末按照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研究生助教、助管考核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二、工作要求
各设岗单位需将《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 李云
材料报送时间:9月9日前
报送地点:
赛罕校区:行政楼209室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座303室
电子邮箱: 19981830@imnu.edu.cn,
各单位“三助”岗位要优先录用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做好助管、助教、助研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研究生“三助”真正成为资助、育人并举的有效形式。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