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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暴雨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5-07-10]    

近期,我国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贵州、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广东、山西、内蒙古等地区出现暴雨,部分地区发生特大暴雨灾害,其中贵州省榕江县受灾尤为严重。学校高度重视灾情发展,深切牵挂相关地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为切实做好受灾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现组织开展我校暑假期间因自然灾害导致学生家庭受灾情况排查及临时困难补助申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及2025级新生。

二、申请时间

1. 2025年7月10日—7月31日(第一批)

2. 2025年8月1日—8月23日(第二批)

3. 2025年8月24日—9月30日(第三批)

三、资助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经学院初审后,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2. 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确认属实后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因灾害(暴雨洪涝)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19981830@imnu.edu.cn)。

3. 学校复核: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受灾的程度确定补助标准,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补助发放: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生工作部(处)会同财务处及时将补助分批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里。

四、工作要求

1. 全面摸排,精准帮扶。各学院需认真排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确保排查工作反应迅速、覆盖全面、信息精准。

2. 持续关注、主动关心、应助尽助。各学院应持续关注天气变化,主动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给予学生精神鼓励和关心关爱,确保应助尽助。

五、资助咨询热线

0471-7388385        联系人:李老师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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