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教规〔2025〕18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内师校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指标,学校将按比例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名额。
二、评审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xg.imnu.edu.cn/sso/cas.page)完成线上申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须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学校审核阶段
学生工作部(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校园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规范评审程序: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任主任委员,学位点主任、学就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任委员,评审细则须在学院官网公示,严格评审标准。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候选人需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按时推进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材料报送及时、准确。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报告
以学院文件行文,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
(二)报送材料清单
一、《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2026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4)
四、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需盖学院公章)
报送说明:
附件1、2需按要求规范填写纸质版
附件4需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0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地点
赛罕校区:行政楼214B室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5室
联系人:尚海林 联系电话:0471-7388385
电子邮箱:20181032@imnu.edu.cn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