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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素质评价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2]    

各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素质评价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素质评价工作

      2018级本科生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校发〔2014〕10号)实施,2019级、2020级本科生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校发〔2020〕10号)实施。各班级须在班主任指导下认真开展素质评价工作,并于9月10日起在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xg.imnu.edu.cn/sso/cas.page)中提交测评结果,测评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各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和比例确定人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获奖学生。

    (一)申请

凡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于10月20日前登陆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xg.imnu.edu.cn/sso/cas.page)进行申请。

    (二)初审

    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需分别于10月25日、10月31日前完成学生信息审核工作。

    (三)学院公示

    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天。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与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5天。

联 系 人:王慧春 尚海林

联系方式:7381048

地    址: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南楼A302室

      邮    箱:15047818877@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校发〔2014〕10 号).pdf

附件2: 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10 号).pdf

附件3: 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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