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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办理暑期留校住宿手续及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3-07-12]    

各学院学工组:

为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在留校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明确学生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的责任,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宿舍管理科、保卫处、学生处审批备案。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校内各单位辅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手续。

四、申请2013年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在7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宿舍管理科、保卫处、学生处审批备案。

五、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各学院做好留校住宿的学生统计、审核备案及假期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六、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听从学生宿舍管理科统一住宿安排。

七、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除取消其留校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学生宿舍管理科、保卫处、学生处审批备案。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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