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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3年“乌兰集团奖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3-04-10]    

各学院:

乌兰集团从2012年开始在我校设立了为期3年的“乌兰集团奖助学基金”教育资助项目,今年继续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乌兰集团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我校在籍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3、家庭经济困难;

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学年度被评为特困生;来自农村牧区贫困家庭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因天灾人祸造成上学困难者。

4、上一年度素质评价中学业成绩排在班级前50%或符合励志奖学金条件。

5、本学年度没有获得4000元及以上资助。

6、无违法违纪现象。

、资助标准:

“乌兰集团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资助名额:

该项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资助,乌兰集团共资助我校100名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见附1。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乌兰集团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初审后报校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2、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复审,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乌兰集团。

五、申报时间:

此次评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17:30前将审核确定的学生申请表(连同电子版)上报至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它:

1、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推荐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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