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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音乐、舞蹈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03-22]    

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及全校同学们:

母校60周年华诞临近,为营造良好校庆氛围,激励大学生的知校、爱校、荣校情感,并进一步丰富课余文化生活,追求艺术卓越,展现青春风采,同时,加强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文化氛围,本着遵循“人人参与”的宗旨,为我校热爱艺术创作的同学更好得展示自我,特此举办“明日之星”校园音乐、舞蹈原创作品征集活动。

望各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及同学们,能够加大宣传、积极组织参与本次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面向全校同学征集音乐、舞蹈原创作品,作品不限主题(歌颂母校、赞美家乡、大学生活、个人感悟、情感交流等方面均可),不拘形式(个人及集体;歌词、作曲、舞蹈、器乐、音乐剧、音乐小品等均可),表现内容青春活泼,积极向上。

二、参赛对象

内蒙古师范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三、活动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宣传阶段:3月22日—3月28日,活动通知以文件形式发至各学院,在北门、食堂、田楼张贴本次征集活动海报,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二)作品创作阶段:3月28日—4月15日。

(三)作品收集阶段:4月10日—4月15日,收集作品小样。4月15日前将征集作品小样(视频或音频)交至音乐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四)作品评审阶段:4月15日—4月18日,由学校聘请相关专业老师对作品进行评审,决出获奖作品并进行公示。获奖作品将由学校进行剪辑制作并推荐至主流媒体和各大视频网站进行宣传。

(五)颁奖及宣传推广阶段:4月18日—5月15日,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由音乐学院联合网络技术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制作成视频专辑推荐至优酷、土豆等各大视频网站进行宣传推广。

四、征集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6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五名:奖金人民币4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田晶 吴巴图

联系电话:4392371 4391990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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