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