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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公寓助管的通知

[日期:2023-02-21]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水平,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由学院负责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公寓管理员(辅导员)开展学生公寓日常工作。现将学生公寓助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募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助管的选拔

(一)招募对象

我校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养好,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2.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甘于奉献,能够很好地服从工作安排。

3.语言表达和文笔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报名方式

1.学生公寓助管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审核、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择优录取的方式每学期招募一次;

2.有报名意向的学生,请于2023224日之前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企业微信申请审批端口报名,学工部(学生工作处)通过资格审查、考察(面试)、公示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录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学生公寓相应助管岗位。

二、岗位职责

(一)以身作则,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督促学生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二)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本楼住宿学生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三)协助学生公寓管理员(辅导员)完成学生公寓日常工作事务。

(四)关注本楼住宿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

(五)遇突发事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公寓管理员疏散学生。

(六)协助老师开展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管理与考核

(一)学生公寓助管的管理与考核由学工部(学生工作处)负责;按照勤工助学有关标准发放劳务费,费用从勤工助学经费和研究生“三助”经费中支出。

(二)每学期末,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公寓助管的工作表现、群众基础、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在校期间勤工助学证明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者,按2/学年赋予第二课堂活动育人体系“实践锻炼与志愿服务”模块积分。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学生素质评价日常表现中适当加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从事学生公寓助管工作:

1.工作中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2.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违反校纪校规者;


特此通知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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