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40号)文件要求,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将于近期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助管、助教”岗位聘用的所有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按照各设岗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助教、助管”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一)考核内容。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须严格按照设岗要求进行,由设岗教师主要负责。
1.助教岗位考核。助教岗位的考核内容为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辅导答疑、辅助课设、批改作业、课程设计等工作情况。
2.助管岗位考核。研究生助管考核内容为研究生承担行政事务辅助工作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实际工作效果等方面。
(二)考核要求
各设岗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批准并核定的“三助”岗位设置人数及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量对“助教、助管”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材料报送
各设岗单位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由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 尚海林 联系电话:4392411
邮 箱: 20181032@imnu.edu.cn
附件: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