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各学院各部门岗位需求申报情况,结合我校实际,学生工作处确定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现将具体招聘录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岗位申请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同学,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提交设岗部门负责老师。助教需在审批表中注明所承担的课程名称。
2.每个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由学院设置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原则上只允许本学院的研究生申请。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教岗位由各学院结合教学的实际需求进行审批;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助研岗位由各学院课题组及导师自行录用。录用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
考核录用结束后,请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3月30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1室),电子版发送至lijing@imnu.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4中的指标聘用研究生。
(三)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对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具体上岗时间和工作内容。
(四)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三助”岗位录用要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要做好助管、助教、助研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使“三助”真正成为资助和育人并举的有效形式。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doc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doc
附件3: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xls
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名额分配表.xls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