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工作,推进学生公寓学风和文化建设,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探索学生公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有效途径,经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由学院负责推荐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协助学生公寓管理员(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经学院推荐、笔试、面试三个选拔环节,最终确定如下附件名单:
公寓助管(勤工助学岗位)公示名单.xlsx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