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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2022-09-29]    

    根据《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师校发[2022]63号)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关于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214号)并组织开展了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小组认定并公示3天、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处务会通过。现拟确定9502名同学(见附件)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式5天,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2日

受理电话:7388385  13614811717

联系人:李云

受理地点: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309室


附件: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doc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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