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奖学金评审依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内师校发〔2021〕65号)文件要求,我校下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4〕39号)并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初审、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现评选出24名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拟推荐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式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受理电话:7388385
联系人:李洪涛 尚海林
受理地点: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座303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