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为充分发挥"三助"工作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育人功能,结合本年度"三助"津贴预算及各学院、各部门岗位需求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环节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至设岗部门负责老师处。助教岗位申请者需在审批表中明确标注所承担的课程名称。
申请原则:每位研究生原则上仅限申请一个岗位,学院设置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面向本学院研究生开放。
(二)单位考核审批录用
1、严格按照《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4)执行。
2、助管岗位:设岗单位应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3、协议签订:录用单位须与研究生签订《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三)岗前培训要求
各设岗单位应组织系统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2、劳动纪律规范;
3、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4、具体上岗时间安排。
(四)岗位管理规范
考核机制:
1、聘期结束前须完成工作考核与鉴定;
2、考核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津贴发放:
1、考核合格者发放全额岗位津贴;
2、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岗位津贴;
3、学生工作处依据考核结果于学期末统一发放津贴。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设岗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版+电子版: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附件1)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录用汇总表》(附件3)
报送方式:
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座303室
电子邮箱:20181032@imnu.edu.cn
联系人:尚海林
三、特别说明
1、优先录用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强调受聘研究生教育管理,实现资助与育人双重目标;
3、各设岗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