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教规〔2025〕18号)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内师校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指标,学校将按比例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名额。
二、评审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报阶段(9月26日-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xg.imnu.edu.cn/sso/cas.page)完成线上申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须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学校审核阶段
学生工作部(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校园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规范评审程序: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任主任委员,学位点主任、学就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任委员,评审细则须在学院官网公示,严格评审标准。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候选人需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按时推进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材料报送及时、准确。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报告
以学院文件行文,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
(二)报送材料清单
一、《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2025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4)
四、党政联席会 会议纪要(需盖学院公章)
报送说明:
附件1、2需按要求规范填写纸质版
附件4需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地点
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尚海林
联系电话:0471-7388385
电子邮箱:20181032@imnu.edu.cn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