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聘用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各单位需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参与我校“三助”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期间:2018年9 - 12月。
三、考核流程:设岗单位根据参与“三助”工作者的表现情况认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版2018年12月13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205),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wnanding@imnu.edu.cn. 四、津贴发放:学生工作处根据各设岗单位的考核意见,学期末将助管和助教的津贴一次性汇入研究生中国银行卡中。 联系人:楠玎 联系电话:439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