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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05-1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11月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第五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笔试成绩50分以上、未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辅导员。

二、培训事项1UJ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6月17日—7月16日每周六、日

第二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面授培训为主,网络学习为辅。

(三)培训地点:赛罕校区行政楼219。

(四)培训费用2500元(其中培训费1800,鉴定报名费、教材费、证书成本费700元)。

三、培训要求1UJ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参加培训的辅导员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全程参加所有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并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二)培训费1800元由学生工作处从辅导员活动经费支出,书费、鉴定报名费等700元费用由辅导员自己承担。

(三)具备培训资格的辅导员自愿报名参加此次活动,有培训意向的辅导员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huichun@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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