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安全机制,将消防知识宣传工作落实到生活、学习中,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现决定在全校各公寓内设立“宿舍义务消防员”,主要从事宿舍内安全信息的反馈,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二)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熟悉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热爱消防安全工作。
(四)有责任心,敢于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岗位职责
(一)宿舍义务消防员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对宿舍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四)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做到本宿舍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进行人员疏散,会拨打火警 119,懂得火灾中逃生的基本方法。负责制定本宿舍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规定。
(五)离开宿舍时,要全面检查私接电源、安装插座、带电体放于床上充电等行为,并及时消除隐患。
(六)根据本宿舍的防火实际需要,随时向宿管老师申请所需防火器材。
(七)发生火灾后,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并立即组织宿舍同学实施灭火和进行人员疏散。火情严重时要立即拨打火警 119电话报警。事后协助学校查清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人和火灾损失。对学校查出的各种火险隐患,及时督促和积极协助老师落实整改措施,并回复整改结果。
三、管理、培训及考核事宜
(一)各学院成立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宿舍义务消防员”考核办法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并建立宿舍义务消防员培训档案。
(二)宿舍义务消防员肩负着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使命,责任重大,必须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年至少参加5次以上义务消防员培训教育, 对学习不认真、不具备应有素质的成员实行淘汰制。
(三)考核工作每学年9月进行一次。
1.本专科生考核以培训成绩、实际操练表现和日常工作情况为依据,经过学院和学生工作处综合考评,评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80%,在当年度学生素质评价日常表现测评中,考核优秀加3分,考核合格加2分。
2.研究生考核参照本专科生评分办法,经过学院、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部综合考评,评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80%,在当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中,考核优秀加2分,考核合格加1分。
3.留学生考核以考察防火、灭火知识为依据,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4.培训工作由保卫处、学生公寓协调管理委员会、各学院组织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宿舍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认真开展宿舍安全员选拔工作,于4月27日前将“宿舍义务消防员”名单发送到wanghuichun@imnu.edu.cn。
(三)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摸底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各学院“宿舍义务消防员”名单
学生工作部
研工部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