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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4-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7] 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学院严格执行学校评选条件,按照比例做好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2016级学生不参评。“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推荐学生在2015—2016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任一奖项均可。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推荐学生必须是各类学生干部;

2.推荐学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推荐学生在2015—2016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任一奖项均可。

(三)优秀大学毕业生

推荐学生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和一次二等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者,或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项者。

(四)优秀班集体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推荐班级为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级;

2.推荐班级所在的学院荣获2015-2016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推荐班级荣获2015-2016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五)破格条件: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实绩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四、工作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陆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 (http://219.225.164.252:8080/ssg/main/login)申请,学院初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提交材料于4月28日前导出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赛罕校区各学院送至行政楼207室,联系电话4392371;盛乐校区各学院送至创业楼219室,联系话7381014),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uichun@imnu.edu.cn。

提交材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A3纸正反面打印); 《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3.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花名册

4.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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