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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受处分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受处分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违纪学生处理程序及流程,现将本科受处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受处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全面负责,各学院学工办(辅导员)具体落实。

2、在学生毕业前夕,由各学院学工办(辅导员)将受处分毕业生的档案按学校统一要求装档完毕后交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派专人将受处分毕业生的处分材料统一装入档案、密封、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后统一邮寄。

3、受处分毕业生档案移交地点:

赛罕校区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208)

盛乐校区交至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创业楼219)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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