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委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开展班级心理互助、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经研究,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决定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心理问题识别能力,帮助班级心理委员提高自助与助人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巩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参加人员
各班级心理委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1.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技巧
2.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
3.心理危机的识别及干预方法
4.团体心理辅导体验与操作
5.考核测试、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工办、心理辅导站、辅导员老师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心理委员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培训中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如有特殊情况,预先向学院学工办老师请假,并将请假条交到心理发展与辅导中心备存。
3.培训结束后,各班心理委员要在本学院老师的指导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反馈汇报工作。
4.请各学院于5月6日之前将本学院心理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xlfd@imnu.edu.cn。
联 系 人:李翠云 赵媛
办公电话:7388380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