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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离校及留校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31]    

各学院:

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离校及留校住宿相关工作安排,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2024-2025年度第一学期校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期离校事宜:

(一)从2025年1月6日开始进入寒假,全体在校住宿学生原则上应于2025年1月5日前全部离校。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在校住宿学生离校前务必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或妥善保管。

(三)请同学们自觉整理个人物品、清扫宿舍,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离校时到本楼值班室做好登记。学生离校后,宿舍门上将张贴封条。

二、寒假留宿及管理:

(一)留宿条件及审批:因科研、实验、集训等特殊情况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在2025年1月2日前,在企业微信学工系统中提交假期留宿申请。1月3日16:30前,学院相关负责人要完成线上审批。

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企业微信工作台—申请审批—假期留宿申请—学生提交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审核—学院学就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审批。(提交申请时,将家长同意书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二)寒假留宿学生实行学院负责制。各学院要明确负责假期留宿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辅导员及领导,并制作假期学生管理工作通讯录。各学院要及时掌握留宿学生情况,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信息统计、审核备案及教育管理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解决。

(三)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统一安排,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规用电。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住宿床位,尽量集中住宿。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纪违规的个人,除取消其留宿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假期留宿学生每人填写一份《内蒙古师范大学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学院负责汇总,院领导签署意见后,1月4日15:00前统一报送到两校区学生公寓管理科办公室(赛罕校区:学生公寓8号楼1楼一站式学生社区办公室、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5),请各学院按时报送,过期不受理。

(四)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学院安排专人对接公寓管理员,每日告知一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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